多发伤的诊治
多发伤是指机体在单一机械致伤因素作用下,同时或相继发生两处及以上解剖部位的损伤,且至少一处损伤危及生命,具有伤情复杂、进展迅速、死亡率高等特点,规范诊治对挽救生命至关重要。
急诊快速评估与优先处理
- 初级评估(ABCDE原则):首要判断危及生命的情况。A(气道):检查气道是否通畅,有无异物梗阻或颈部损伤;B(呼吸):评估呼吸频率、胸廓运动,及时处理气胸、血胸等;C(循环):监测血压、心率,快速建立静脉通路,对大出血采用止血带、压迫等措施;D(神经系统功能):检查意识状态(GCS评分)、瞳孔反应;E(暴露与环境控制):充分暴露伤员检查伤情,同时注意保暖。
- 生命支持:对心跳呼吸骤停者立即行心肺复苏;张力性气胸紧急穿刺排气;严重休克者快速补液、输血,维持平均动脉压。
全面诊断与伤情评估
- 辅助检查:优先选择快速有效的检查手段,如床旁超声(FAST)排查胸腔、腹腔积液;CT平扫可快速明确颅脑、胸腹腔等部位损伤;对于血流动力学不稳定者,避免过多搬动,必要时在手术室进行检查。
- 伤情分级:采用创伤严重度评分(ISS)评估损伤程度,ISS≥16分为严重多发伤,需进入重症监护治疗。同时明确主要损伤部位,区分致命伤与非致命伤,为手术顺序提供依据。
损伤控制与确定性治疗
- 损伤控制性手术:对严重休克、凝血功能障碍的患者,先采用简单有效的措施控制出血(如血管结扎)、阻止污染(如肠造瘘),待生命体征稳定后再行确定性手术,避免过度手术加重创伤。
- 手术优先级:按“危及生命的损伤优先处理”原则,如颅内血肿清除术、胸腔止血术优先于腹腔手术;腹腔内肝脾破裂出血需紧急处理,胃肠道损伤可适当延迟。
- 后续治疗:术后转入ICU,维持呼吸循环稳定,纠正凝血功能障碍、电解质紊乱,防治感染(如使用广谱抗生素)和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(MODS)。
监测与并发症防治
- 动态监测:持续监测生命体征、血气分析、凝血功能等,及时调整治疗方案。
- 并发症处理:重点预防感染、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(ARDS)、急性肾损伤等,通过呼吸机支持、血液净化等手段改善器官功能。
多发伤诊治需遵循“先救命,后治伤;先重后轻”的原则,强调团队协作(急诊、外科、麻醉等多学科)和时间敏感性,早期快速评估、损伤控制与多器官支持是提高救治成功率的关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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