犬伤(尤其是可能携带狂犬病病毒的犬类咬伤/抓伤)的处理需遵循“快速、规范、彻底”原则,核心是预防狂犬病及其他感染。以下是具体处理原则和注意事项:
一、暴露级别判定(先明确风险等级)
根据《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》,犬伤暴露分为三级,处理方式因级别而异:
- Ⅰ级暴露:接触或喂养动物,或完好皮肤被舔(无破损)。
→ 无需特殊处理,只需清洗接触部位即可。
- Ⅱ级暴露:裸露皮肤被轻咬,或无出血的轻微抓伤、擦伤(皮肤有破损但未出血)。
→ 需立即处理伤口 + 接种狂犬病疫苗。
- Ⅲ级暴露:单处或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/抓伤(出血),破损皮肤被舔,黏膜(如口腔、眼睛)被动物唾液污染。
→ 需立即处理伤口 + 接种狂犬病疫苗 + 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(如抗狂犬病血清/免疫球蛋白)。
二、核心处理原则
1. 伤口处理(最关键,越快越好,建议2小时内)
无论暴露级别,只要皮肤黏膜有破损,第一时间处理伤口是重中之重(可显著降低病毒侵入风险):
- 冲洗伤口:用 20%肥皂水(或弱碱性清洁剂)和 流动清水 交替冲洗伤口至少 15分钟(若伤口较深,需用注射器灌注冲洗,确保深入伤口内部)。
- 消毒伤口:冲洗后用 碘伏(聚维酮碘) 或 苯扎氯铵 消毒伤口内部及周围皮肤(避免用酒精直接涂抹伤口深部,可能刺激组织)。
- 止血与保护:若伤口出血,可轻压止血(避免用力挤压,以防病毒扩散);伤口一般不包扎、不缝合(除非出血不止,需缝合时应在接种疫苗和被动免疫制剂后进行,且缝合不宜过紧)。
2. 疫苗接种(Ⅱ级及以上暴露必需)
- 接种时机:越早越好,最好在24小时内启动,超过24小时仍需接种(只要未发病,接种均有意义)。
- 疫苗选择:目前我国使用的是细胞培养狂犬病疫苗(安全有效)。
- 接种程序:
- 五针法:第0、3、7、14、28天各接种1剂(共5剂)。
- 四针法(2-1-1程序):第0天接种2剂(左右上臂三角肌各1剂),第7天、第21天各接种1剂(共4剂)。
- 接种部位:成人首选上臂三角肌,儿童可选择大腿前外侧肌(避免臀部注射,吸收不稳定)。
3. 被动免疫制剂使用(仅Ⅲ级暴露必需)
- 适用情况:Ⅲ级暴露、免疫功能严重低下者的Ⅱ级暴露,需在伤口周围浸润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(如抗狂犬病血清、人狂犬病免疫球蛋白),中和局部病毒。
- 注意事项:被动免疫制剂需与首剂疫苗同时使用,不可与疫苗混合注射,注射范围应覆盖所有伤口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 伤口处理细节:
- 禁止用嘴吸吮伤口(可能通过口腔黏膜感染病毒)。
- 若伤口较深、污染严重,需就医清创,必要时注射破伤风抗毒素(或疫苗),预防破伤风感染。
- 伤口一般不包扎、不涂抹软膏(除非出血不止,可松散覆盖),保持通风干燥,减少感染风险。
2. 疫苗接种注意:
- 接种后观察30分钟,若出现过敏反应(皮疹、呼吸困难等),立即告知医生。
- 接种期间避免剧烈运动、饮酒、浓茶/咖啡,减少不良反应风险(但无需过度忌口,正常饮食不影响疫苗效果)。
- 孕妇、哺乳期女性、儿童、慢性病患者(如糖尿病)均可接种,无禁忌(狂犬病致死率100%,优先保命)。
3. 动物观察与溯源:
- 若为家养犬,立即隔离观察10天:若10天内犬未发病死亡,可排除狂犬病风险(可终止后续疫苗接种,但若已完成全程则无需处理)。
- 若为流浪犬、野犬或无法观察,需全程接种疫苗,不可侥幸。
4. 其他感染预防:
- 犬口腔可能携带葡萄球菌、链球菌等细菌,若伤口红肿、化脓,需及时就医,口服抗生素(如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)预防细菌感染。
总结
犬伤处理的核心是“立即冲洗伤口→分级处置(疫苗+被动免疫制剂)→观察动物+预防感染”。狂犬病一旦发病死亡率100%,但规范处理后几乎可100%预防,因此务必重视,不可拖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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