胶原酶——“溶盘利器”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
原创
来源:快医精选|作者:徐闯
2026-03-13 09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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胶原酶溶解术安全三角区入路治疗腰4-5、腰5-骶1椎间盘突出症

手术潜在风险及对策:

手术可能发生以下风险,有些不常见的风险可能没有在此列出,具体的手术方式根据不同病人的情况有所不同。

1.术中可能损伤脊髓、神经及周围组织,引起相应并发症,需立即停止手术,给予营养神经、止血等治疗。

2.药物过敏反应,一旦发生给予脱敏治疗。

3.术中术后心跳、呼吸骤停,心脑血管意外。

4.术后并发感染:如椎间盘炎、周围软组织内脓肿。术前认真评估,必要时给予预防感染用药。若发生椎间盘感染,可能需要长时间卧床休息,并给予大剂量抗感染治疗。

5.术后椎管内出血,需给予止血治疗,必要时可行外科手术清除。

6.术中胶原酶误入蛛网膜下腔,术后出现化学性脑脊髓膜炎、颅内高压时,应给予脱水治疗并及时行脑脊液置换术。

7.根据术中椎间盘造影情况,可能改用其它介入治疗方法。

8.部分患者术后可能出现一过性症状加剧,为术后正常反应。

9.该方法总有效率约90%,可能少数患者症状改善不完全或症状加重,如肢体瘫痪、感觉障碍、大小便失禁。

10.术后必须严格按医嘱要求,采取适当卧姿体位。

11.该手术中需要X射线的辅助,其具有一定量辐射,所以准备生育者,妊娠女性及青少年应慎重选择,同时在大剂量及长时间照射下,其可能存在一定的辐射损伤,会造成白细胞减少,免疫力低下等确定性效应,更严重者可能会造成肿瘤和遗传缺损等随机效应。

胶原酶溶解术胶原酶溶解术是将胶原酶注射到椎间盘突出部位,利用胶原酶对椎间盘中胶原组织的特异性溶解作用,使突出的椎间盘变小、消失,从而解除神经压迫,改善临床症状的一种生物微创技术。

适应证

胶原酶溶解术的适应证包括:①临床症状、体征与 CT、MRI 等影像所示突出物压迫神经表现一致的腰椎间盘突出症;②经非手术治疗 1~4 周效果不佳,知情同意接受治疗者。

禁忌证

胶原酶溶解术的禁忌证包括:

①合并脊髓变性或有明显脊髓及马尾神经损伤表现者;②合并骨性椎管或椎间孔狭窄者;③合并腰椎失稳或滑脱者;④突出物或后纵韧带钙化或骨化者;⑤对胶原酶过敏者;⑥存在未控制的代谢性疾病者;⑦重要脏器功能不全失代偿者;⑧凝血功能障碍者;⑨存在未控制的感染性疾病者;⑩孕妇及儿童;精神疾病或心理障碍不适合手术者;其他疾病或原因不适合手术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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